各二级教学单位:
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,保障课程试卷质量,规范试卷评阅工作,现将期末试卷专项检查的安排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检查范围
上学期所有学院统一印制的使用的考试、考查课试卷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试卷装订质量。主要检查试卷的各种材料是否缺失,装订是否合乎规范、相关签名是否齐全。
2、试卷命题质量。主要检查A、B卷使用情况,试题是否和教学重点匹配,题型是否多样化,题量是否适中等。
3、试卷批阅质量。主要检阅卷是否流水批改、是否逐题批阅、是否有统一登分标准。
4、试卷分析质量。主要检查能否对试卷进行客观分析,对成绩分布进行合理评判,针对性强。
三、检查安排
检查分教学单位自查、学院抽查、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进行。
1、第一阶段(7月24日前完成),教学单位自查。按照通知要求对试卷归档、命题命制、试卷批阅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,并提交一份自查报告给督导科,500字左右即可。
2、第二阶段(7月27日前完成),校级督导抽查。7月25日起,校级督导分组对各教学单位随机抽取10%的试卷统一检查。
3、第三阶段(8月1日前完成),问题整改。各教学单位针对校级督导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组织相关责任人整改纠偏。
四、结果公布与整改
1、试卷检查结束后,校级督导要针对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总结。一是本次试卷检查的总体情况说明;二是在自查报告中发现的好的做法或存在问题;三是对教学单位的意见与建议。督导科会在7月份的质量月报中予以公布。
2、教学单位根据校级督导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,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,以书面形式报督导科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0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