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部门:
2021年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现已正式开始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〔2016〕86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评函〔2021〕1号)精神。为扎实做好我校2021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填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部门
监测数据填报主要由学校相关职能处室负责,具体涉及部门有:教务处、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学生工作处、科技处、校企合作办公室、国际与港澳台合作交流处,国际教育学院、体育教学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。填报内容及分工安排见“学校2021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采集表”(以下简称“数据采集表”)。
二、统计时间
2021年数据采集的统计时间范围:2020年1月1日-2020年12月31日。
三、填报要求
1.2021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采集仍依托“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”开展,数据指标内涵及统计口径,请参照“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高校监测指标内涵诠释及统计口径”,同时2019、2020年监测数据已放在2021年数据采集表中供参考;相关数据由有关部门统计并提供,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网上填报。
2.所填数据要真实可信,严禁弄虚作假;在数据填报过程中,不仅要注重指标数量的达成,还要注重指标内涵的提升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质效。
3.填报指标未达到目标值或超过目标值一倍的请加以说明(两百字左右),以确保监测报告的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。
四、填报时间安排
1.请各相关部门将数据采集表和未达标情况说明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于4月1日前送交质管办晋冬(行政南楼B214);
2.质管办将于4月2日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;4月6日-9日报校领导审核;4月12日进行网上填报;4月19日-25日撰写学校2021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报告;4月30日前报校领导审阅;5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。
3.在填报过程中,如有疑问请与质管办晋冬联系,电话:8909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1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