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院部:
为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保障教学工作有效运行,现开展教学专项检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、21级授课教案、学生作业;二级督导听课记录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教案检查:所有开设课程教案是否更新;教案撰写内容是否合理、格式是否规范等;
2、作业检查:学生方面重点检查作业格式规范、作业完成情况等;教师方面重点检查批改质量、作业布置情况、作业评价情况等。
3、二级督导听课:听课记录内容完整性、听课覆盖率完成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安排
检查分教学单位自查、督导抽查、问题整改三个阶段进行。
1、第一阶段(5月13日前完成),二级院部自查。按照通知要求对教案编制、作业批改等质量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,并提交一份自查报告给督导科,500字左右即可。
2、第二阶段(5月25日前完成),校级督导抽查。5月16日起,校级督导组随机抽取10%-20%的教案和作业统一检查。
3、第三阶段(5月30日前完成),问题整改。各二级院部针对校级督导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,组织相关责任人整改纠偏。
四、结果公布与整改
1、检查结束后,校级督导要针对检查情况形成专项总结。一是本次专项检查的总体情况说明;二是在自查报告中发现的好的做法或存在问题;三是对二级院部的意见与建议。督导科在6月份的质量月报中予以公布。
2、二级院部根据校级督导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,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,以书面形式报督导科。
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2年5月2日